各学院:
现将《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(2022年3月)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,主动与相关企业联系,组织师生自愿在“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”(项目平台网址:http://cxhz.hep.com.cn)注册申报,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。
2.与企业的合作事项仅限于申报指南中所规定的内容,原则上不得拓展合作范围。
3.申报者按照《项目申报指南》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,并按时报送,电子稿发送932900931@qq.com。通知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已上传至群共享,请各学院积极申报。
附件:
1.《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(2022年3月)的通知》
2.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
3.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4.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
合作发展办公室
2022年4月18日